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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沙·查特吉 | 今日之民族主义

帕沙·查特吉 西天中土 2023-10-08

今日之民族主义

文:Partha Chatterjee   帕沙·查特吉

译:杜可柯  校:陈义华


* 根据2009年11月在埃姆赫斯特“重访马克思主义”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图为1955年万隆会议现场

回望万隆

为了把今日民族主义的问题放入历史语境下讨论,我想先回顾一下代表全球反殖民民族主义历史顶点的事件。1955年,印尼总统艾哈迈德·苏加诺在万隆亚非会议开幕式上发言道:“经常有人说‘殖民主义已死’。千万别信以为真,也别觉得安慰。我告诉你们,殖民主义根本没死。”他接着说:

我恳求在座各位,不要按我们印度尼西亚人民以及其他亚非兄弟对殖民主义的经典理解来看待这个问题。殖民主义已经换上现代的新装,以国内一小部分异质群体在经济、智力和身体上实施控制为形态展开。这个敌人手段老辣,意志坚定,而且拥有多重伪装。它不会轻易放弃到手的战利品。殖民主义无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形态出现,都是邪恶的,必须从地球上铲除。[1]

这些话在今天仍然具有真实性吗?对如今这个世界,我们还能做如此批判吗?我认为能,尽管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在很多方面已经发生重大改变,但这个判断现在依然有效。下面我将迅速回顾一下万隆会议上谈到的几个话题,当时的与会者里包括亚非地区的不少重要领导人,如周恩来、贾瓦哈拉尔·尼赫鲁、胡志明、夸梅·恩克鲁玛、加麦尔·阿卜杜勒·纳赛尔等。我们不要忘了,1955年非洲大部分国家仍处于英、法、葡的殖民统治下。我们应该以此为背景来判断万隆会议上的发言哪部分在今天仍有意义,而哪部分已属于历史文献。

经济层面上,万隆会议强调亚非各国对经济发展的需求。“发展”在50年前当然是个非常流行的概念。从大会决议可以看出,大部分亚非国家都认为自己是原材料出口国,工业产品进口国。大会讨论了是否有可能采取集体行动,稳定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如今,至少在亚洲地区,情况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尽管很多国家经济结构中,农业仍然占很大比重,而且存在大量贫困人口,但经济支柱已经转向快速增长的现代工业制造业,这些行业基本按资本主义模式运行,在产品和技术上具有极大多样性。制造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了现代金融、教育和其他第三产业的成长。和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一样,亚洲经济近年的增长伴随着原材料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大规模分离,即大卫·哈维(David Harvey)所说的“掠夺式积累”。 [2]但是必须强调一点,这一转变在亚洲各个国家都有发生,不光是中国和印度,还包括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印度尼西亚,具体媒介就是亚洲各后殖民民族国家积极、直接的系统化干涉及其政治领导。

过去半个世纪,亚洲和非洲走上了两条迥异的历史道路,经济就是其中一种表现。如今,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在大众媒体上已然成为贫困的代名词,宛如全世界良心上的一个污点,不断提醒人们当今世界依然存在绝对的赤贫。这里也成了民族国家失败的例证,非洲新生的民族国家未能兑现建国时所作的承诺。现在,非洲的呼声变成要求世界其他地区为其提供本应由民族国家实现的一切。正如阿契里·莫贝姆毕(Achille Mbembe)强调的:“在西方对‘缺席’、‘匮乏’、‘非存在’,身份与差异,否定性——总而言之就是‘一无所有,微不足道’的迷恋和循环话语当中,非洲已经超过世界其他地区,成为典型中的典型。”[3]值得重视的另一个方面是,50年前万隆会议的主要与会国——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现在却经常受到邀请,出席世界最强经济体的峰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今日世界和1955年相比差异多么明显。如今,再没人谈起亚非经济共同体了。

政治方面,大会主要讨论了人权问题。今天重读这些讨论记录特别有意思,因为它让我们看到,有关人权问题的论辩框架和语境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1955年,万隆大会与会者对于目前世界人权问题的症结所在没有丝毫疑问:对人权事业造成阻碍的是持续存在的殖民主义和种族歧视。在全球范围内侵犯人权的主要是以欧洲民主国家(西班牙、葡萄牙除外,当时两国正分别处在弗朗哥和萨拉查的独裁统治下)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国家。维护人权的手段也毋庸置疑:秉持民族自决原则。这一原则受到了联合国的肯定和尊崇。聚集在万隆的各国领导人宣称,联合国宪章及宣言创造了一个“所有民族和国家都应遵循的共同标准。”[4]据此,大会支持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呼吁结束非洲的种族隔离与歧视。大会也支持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请求联合国接纳日本、锡兰、尼泊尔、约旦、利比亚、老挝、柬埔寨以及统一后的越南为其内部成员。

除此以外,万隆会议重申了推动世界和平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作为上述原则的补充,大会强调,各国有权采取单独或联合行动维护本国主权,但同时提醒这种联合行动绝不能为某些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就像苏加诺总统所说的,参加万隆会议的领导人们认为他们能够“为国际事务注入理性的声音”。

回顾起来,那时距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近20年,民族国家似乎理所当然地成为世界各国通用的标准形式。这一标准得到人民和民族自决原则的明确支持。该标准未能全面实现的东西被当作一项需要克服的缺陷。于是该标准成为亚非各国人民奋斗的目标,而且这个目标在道德上完全具备合法性。同样,它也为辨别敌人提供了依据:敌人就是殖民主义,种族优越论以及老牌帝国主义统治世界的幻想。

我们也能很轻易把万隆会议所表达的态度与传统马克思主义有关民族主义的讨论联系到一起。从19世纪“工人没有祖国”的宣言开始,马克主义者到20世纪初就承认民族主义的复杂性是一种历史驱动力。第三国际内部通过讨论(参与者包括列宁、罗莎·卢森堡、M.N.罗伊、斯大林等),在“坏的民族主义”与“好的民族主义”之间做出了广泛区分。前者主要适用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滋生民族沙文主义,引发帝国主义战争和破坏国际工人阶级团结的罪魁祸首;后者主要适用于亚非地区各殖民地国家,借此民族资产阶级能与工农阶层结成联盟,共同对抗帝国主义压迫。因此,尽管很多亚非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领导人并非共产党员,在20世纪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主张中仍然可以经常听到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说法。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讨论也提醒身在今天的我们:民族主义在现代世界里的意义与帝国主义的重要性密不可分。我们必须把这两个话题放到一起考察。

后民族国家时代?

今天,到底哪些地方不同了呢?在少数几个地区,“民族解放”至今仍然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政治斗争目标。这里面最令人头疼也最有充分理由的也许是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但巴勒斯坦为什么至今还没有自己的国家?这并不是由于民族自决原则很难运用于他们的处境,而是因为每一条可能的解决途径都被在该地区拥有重要战略利益的其他大国切断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巴勒斯坦的情况的确有些特殊。但喀什米尔问题也悬而未决达60年之久。还有库尔德人,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合法性也因为殖民历史的特殊原因而长期无法得到国际社会的足够认识。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地区经常因为“民族”问题爆发战争和流血冲突。这些不同身份及要求在几十年内都被成功封闭于一个封建、独裁、复杂的社会主义政府结构以内。社会主义政权垮台后,封闭的容器随之四分五裂。但所有这些未得到申张的民族自决要求之实际案例都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旧时秩序的残留。这种秩序在20世纪后半叶成为主流,而民族国家则是其中的普遍化标准范式。

据称,新秩序将超越民族国家的框架,尝试在保留民族国家取得的成绩同时,克服其惯有的灾难性弱点。此类观点来自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立场。目前还没有发展出一套连贯的理论阐述和实证体系,因此,对这种新秩序我们还不能给出明确定义。但其中部分论述来自欧洲非常德高望重的思想家和学者。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认识,尝试分析此类论证的一些重要特征。

首先,目前的一个普遍共识是:20世纪最后20年内,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这一现象最常见的名字就是全球化。表面看去,所谓全球化,就是指国际贸易额和资本流动量剧增,跨国界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图像和信息借助新的通讯技术得以广泛传播。当然,也有人指出,就贸易、资本输出和移民潮而言,一战之前的20年就已经出现了差不多同等程度的全球化趋势。但19世纪20年代到70年代是民族国家和现代国家经济结构日趋巩固的时期,由此诞生了建立在民族国家基础之上的全球经济活动网络。因此,与20世纪中期相比,上世纪末最后20年的变化的确非常剧烈。

然而,那些对全球化有过更深入了解的人指出,20世纪最后20年最大的变化在于出现了新的、更灵活的生产和积累模式,同时国际金融市场迅速扩张。一方面,通讯技术的发展为生产管理创新铺平了道路。现在,生产流程中的不同组成部分能够脱离集中化大工厂,转移到更小、通常分散于世界各地的生产与服务单元,有时甚至可以在非正规的家庭作坊里完成。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上投资股票、证券、外汇的资本量剧增。两者汇合为一种根本上的经济推动力,使得民族国家自给自足的旧有模式逐步演进为对各国民族经济都产生重要影响的全球生产网络。这就意味着,新兴经济体的产业制造业在对西方传统资本主义国家出口额增长的带动下开始迅速发展,同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努力想从全球金融投机以及国内无组织、无活力的工人阶级身上获取利润。

在全球资本主义新秩序的背景下,欧洲的一些思想家提出,如果不能完全取消,至少也应该改变于20世纪中叶成为规范模式的国家主权结构。若干长期敌对的欧洲国家成功地融入一个欧盟组织,这样的经验使上述提议显得更加有说服力。目前在欧洲内部,跨国贸易、旅行和工作人员流动基本已不受任何单个国家控制。民族国家的国家主权在法律、行政、税收以及司法体系等多个层面均受到限制。欧元也成为很多欧洲国家的通用货币。更重要的是,有人指出,上层主权控制的松动促进了民族国家权力向底层下行。比如,在英国,苏格兰和威尔士都有了自己的议会,同样的事实放到30年前就会被视为对国家主权的极大威胁。

变化不仅体现在主权层面;新的后民族主义理论家还认为,公民的概念也正在经历巨大变化。过去我们认为,民族国家是公民真正意义上的依托,是公民权利的惟一保障,同时也是他应效忠的惟一合法对象。这种看法正在迅速改变,而且在上述理论家看来,变化速度还应更快。如果我们把公民概念从民族国家的惟一领域抽离出来,分散到不同类型的政治关系里,那么我们在处理移民权利、少数族裔权利、国家内部文化多样性以及个人自由等问题时就能找到更民主、更有效的方法。种族隔离、恐怖主义行动和内战都将变得毫无必要。正是秉持着这种精神,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才会谈到“后民族群集”(postnational constellation),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和丹尼埃尔·阿奇布(Daniele Archibugi)才会论及“世界民主”(cosmopolitan democracy)。[5]

今日之帝国

反殖民民族主义斗争于20世纪下半叶取得胜利,原殖民地独立,但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也已改变它们的全球政治战略。对外国的经济和战略控制从过去的征服与占领变成借助外交影响、经济激励和协议条约施加的非正式压力。对19世纪帝国主义话语中的论题之一——直接统治还是间接控制,答案显然已经倒向后者。

20世纪末的全球化趋势是否改变了该选项成立的条件呢?1990年代赞颂全球化的文章指出,随着民族政府设立的贸易壁垒消融,随着国与国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加以及全球信息传播对文化造成的影响日益扩大,世界各国人民必然对民主形态的政府和社会生活中更重要的民主价值产生普遍向往。自由市场应该能够促进“自由社会”的发展。因此,人们认为,作为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的延伸,尽管各国经济、军事力量存在巨大差异,我们仍然应该尊重不同国家政府和人民的独立自主权,这种尊重正是建立在每个人都致力于资本、商品、人员和理念的自由流通之前提上。而殖民地和帝国显然是全球化世界这一自由主义理想的反命题。

然而,1990年代有关全球化的文章还有另一条重要论述,那就是:在新的全球图景下,国际社会不仅有可能,而且有必要使用自己的权力,保护那些仍处于独裁专制统治下的人民的权利,并推广民主价值。国家主权独立原则不应为独裁国家提供任何绝对的庇护。当然,国际社会要采取行动必须通过合法的国际机构,如联合国。这就意味着联合行动必须以民主方式取得世界各国(或至少多数国家)的同意,因此国际社会为保护人权或阻止暴力和压迫而进行的人道主义干预就不具备帝国主义或殖民主义性质。

自由主义全球化话语中的这两个论点间隐含着一个矛盾。从一个极端来看,我们可以说,国际事务的民主表决规定意味着各国主权不容侵犯,除非国际社会对进行人道主义干涉达成一致意见;任何未取得各国同意的行为都有干涉别国内政的帝国主义嫌疑。但从另一个极端来看,全球化也已经让国家主权变成一个过时的概念。国际维和要求建立一个没有主权中心的帝国:一个代表全球主权的虚拟帝国。战争将不复存在,只有监管行动。这就是迈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与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的观点,虽然阐述得相当精彩,但能否令人信服就不得而知。[6]

我并不认为,新的全球化生产、流通和文化交流网络能够如哈特与奈格里所说,为无边界、无中心的世界帝国诞生创造可能性条件。我从1990年代起就不相信这种观点。那时正逢第一次海湾战争以及后来的科索沃战争,所谓国际社会对通过武力干涉来行使国际法和保护人权还一度达成了相当高度的共识。美国入侵伊拉克以后,这种观点就彻底失去了说服力。虽然打着所谓国际反恐战争的旗号,但布什政府及其同盟国的政策似乎为保证国家安全和获取国家利益的老一套(帝国主义)做法提供了完美的例证。而大部分对美国单边主义的抵抗,无论是外交斡旋还是武力抗拒,也不管来自哪个意识形态阵营,都遵循捍卫民族国家主权独立的旧有逻辑。那么,必须问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今天到底应该怎样理解民族国家和帝国之间的关系?54年前万隆会议宣布国家与帝国不可共存,那么时至今日,这一评判是否依然成立?

帝国内在于现代国家中

我想对“帝国”提出一种广泛定义,不将其局限在对外国领土的占领和统治上,从而能够准确地抓住目前新型控制形式的主要特点。这种控制往往并非直接或正式的控制,而且在近年来变得尤为普遍。我认为,帝国主义特权在于宣布“殖民主义例外”的权力。

对现代帝国进行思考的观念体制诞生于19世纪,主要由英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和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人提出,他们认为,根据某些共同的标准,所有的政府都具有可比性。所有社会的法律和政府都可以做到规范化。这个规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实证层面的平均水平(比如参数标准),第二层,社会可期望标准(就规范性而言)。我们可以按照一个实证的全球规范体系,根据一国超出或低于全球标准的程度,给每个国家打分,这些共同标准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婴儿夭折率或妇女脱盲人数等。同样,我们也可以比照全球可期望标准对每个国家进行评估,这一标准由最发达国家根据选出的指标确立。实证与规范领域间的对比为政策干预打开了大门。比如按婴儿夭折率,一个国家实证层面成绩不好,可能是因为早婚现象普遍或父母拒绝给小孩打疫苗。对于此类文化上的原因,政策干预可能意即国家出台法律,提高适婚年龄或在新生婴儿中大力普及疫苗种植,如有必要,政府管控将取代民间习俗或宗教习惯。这就意味着,把之前认为普遍可取的治理标准悬置起来。换句话说,政策干预要求在普遍规则下宣布一种“殖民例外”原则。关于这种例外,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中最著名的宣言来自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他向世人展示了代议制政府作为最佳政府形式如何切实可行,但同时也带有限制性条件,即:对于像爱尔兰、印度这样的附属国,代议制并不适用,按当时的情况看,最好还是由宗主国负责管理。[7]

在规范化框架下宣布一个例外,紧接着的工作就是教化和指导。帝国必须教育、管理、训练殖民地国家,以帮助它们赶上普遍标准。历史上,帝国的教化只有两种形式:暴力的教化和文化的教化。殖民地要么受武力强制管控,要么必须接受文化教育(所谓“开化”)。现代帝国的历史基本上是由这两种教化手段交替结合而成,不同时期强度不等。我们发现,在去殖民化时代以及万隆会议已过去多时的今天,这两种形式依然存在。

主权民族国家间的形式平等构成了如今国际实践活动的规范性基础。但对共同比较标准的使用已经使该规范的两层含义成为处理国际事务期间全球通行的普遍常识。国与国之间在经济、政治、社会等多项指标上的互相对比已成常态,这不仅表现在专家话语上,也频频出现在新闻媒体的公共讨论中。但是,正如在现代国家中,收入不平等本身并不构成对平等公民权的违反,国家之间的不平等本身也不能被当做一国对另一国进行帝国主义控制的证据。因此,一个国家某项或某几项经济、社会实证指标超出或低于平均/正常水平并不能表明该国的主权究竟受到他国的侵犯还是尊重。只有当实证和规范领域挂钩以后,对主权国家的权力运作才正式开始。这时,实证层面的偏差成为判断依据,用来悬置各主权国家形式平等的规范关系标准,并以此宣布某国情况特殊,应被归入例外的情况。

当然,意味深长的是,19世纪下半叶,帝国主义成为每个羽翼已丰或跃跃欲试的西方大国明确追求的目标,而自由主义的道德学说变得不再受人欢迎,而“现实政治”的论述开始主导外交以及殖民政策。但现实主义政策也需要道德上的合法性,即便只是宣称帝国主义介入和占领行为是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宗主国整体的福祉。因此,19世纪末出现对帝国的系统化批判也就不足为奇,这些批评意见的观点是:对外扩张政策实际上只为封建贵族、资本家制造商或金融寡头等部分阶层服务,根本就不是出于对大众的考虑。

马克思主义帝国与民族理论

19世纪后期帝国公开宣称的行动理由和其背后“真实”动机间的差距吸引了很多人去研究考察究竟是什么潜藏的经济和社会内在结构促使资本主义国家实施对外扩张的帝国主义政策[8]。毋庸置疑,在这个领域内,马克思主义理论构成了一个非常醒目的独特派别。

众所周知,该派论述始自约翰·霍布森(John Hobson)。霍布森是一名记者,也是相当激进的自由主义者。他在1902年提出,英国殖民地突然增长的直接原因是国内市场达到饱和,面对这种情况,金融产业在海外的投资越来越多。巨大的利益只掌握在少数英国资本家手里,而广大工人却没有足够的可支配收入,前者导致“过度储蓄”,后者导致“消费不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金融权贵开始寻找资本投资的新领地[9]。1910年,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鲁道夫·希法亭(Rudolph Hilferding)称,垄断企业、卡特尔这类金融资本取得主导地位是资本主义必经的新阶段。金融资本与自由贸易相对,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政府为国内市场提供保护,同时大力寻找殖民地市场,进行资本输出和垄断贸易。[10]

1913年,罗莎·卢森堡也论述了消费不足如何导致了国内市场利润下降的问题,但并没有将其与垄断金融资本的特定发展阶段联系在一起。相反,她的观点是,按照马克思关于资本再生产模式的分析,这一切都内在于资本主义本身。资本家手里“未实现的剩余价值”只有通过遥控资本,把生产资料投入更多非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才能变成有成效的投资。因此,不仅在所谓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就连在其成熟期,资本也需要不断渗入非资本主义地区的生产单元。对殖民地的竞逐其实也处于持续进行的资本积累过程当中。[11]

1916年,列宁写道,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合流催生了新的金融寡头,将发达经济体带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眼下,国际垄断组织主要出口的是资本,而不是商品。对殖民地的侵占业已完成,现在帝国主义内部正在进行的是几个资本主义大国对世界的重新划分。当然,大家都知道,列宁把资本主义国家里的阶级斗争同殖民地、半殖民地反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到一起。正统马克思主义观念认为,民族运动本身就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因此不值得给予支持,列宁并不同意这种观点,他宣布苏联共和国以及共产国际都坚定地站在殖民地反帝斗争这边。[12]

作为对帝国主义这一特定阶段的具体解释,该派论述中有不少地方颇具说服力。英国在南非的殖民政策受到银行家以及矿业利益驱使,这一点众所周知。当时,大银行在主导德国产业的卡特尔和托拉斯组织内占据关键地位,这同样是个新现象,尽管该现象在英法两国都未具同等规模。另一个明确的事实是,欧洲主要经济体的资本输出额迅速增加,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本并不一定都流向了新殖民地。例如,1913年,英国输出资本中75%流向了美国、加拿大、拉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只有10%进入印度和南非。法国输出资本基本上都流向了俄国以及其他欧洲国家,只有9%进入殖民地。德国输出资本中,13%流入殖民地,其他则去了别的地方。[13]另一方面,强调垄断金融资本与帝国主义间存在必然联系的理论无法解释,为什么瑞士或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欧洲国家虽然具有同样的公司结构,也大量出口资本,但却似乎没有占领殖民地的需要。

20世纪后半叶,殖民帝国纷纷走向终结,这时候谁也不愿承认自己是帝国主义者,以马克思主义学者为代表的一系列理论家指出,尽管我们从形式上告别了帝国时代,但现实中又出现了新殖民主义或新帝国主义。[14]其主要特征是,第一世界的发达工业生产国与第三世界里欠发达经济体之间形成了某种全球范围内的劳动分工,后者成为初级农业产品和矿产原料的供应方。[15]

这种观点里较有影响力的那部分继承了希法亭—列宁的主题,集中讨论了产业和金融资本的垄断公司形式,尤其在美国,这种资本与政府资助的国防和空间研究行业也有很深的联系。保罗·贝恩(Paul Baran)和保罗·斯威齐(Paul Sweezy)指出,在新的阶段,国家垄断资本不仅通过国内经济中政府机构的介入行动,保证垄断资本能够持续积累,同时还借助适当的外交手段,确保国外市场和原料来源(特别是石油)能够不断扩张。[16]汤姆·坎普(Tom Kemp)和哈里·马格多夫(Harry Magdoff)强调垄断公司资本(特别是跨国公司)对大多数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政府有很大的影响力。政府为了扩张跨国公司在不发达地区的利益,往往采取非正式的外交手段以及(如有可能或必要)威胁或武力。[17]过去30年,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不依不饶地记录了跨国集团与政治精英间的这种连体关系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18]除此以外,该观点还特别强调了位于中心的发达工业国家与处于全球边缘的原材料供应国之间的结构性依附关系导致并维持了拉美、非洲和亚洲各国的不发达状态。在这方面,也许安德鲁·冈德·弗兰克(André Gunder Frank)的论述最为著名,萨米尔·阿明(Samir Amin)对其进行了一个有趣的补充。他认为,尽管第三世界国家引入了资本主义制造业,但这种边缘化资本主义狭窄的专业分工只不过加剧了不发达地区对宗主国经济体的结构性依赖。[19]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这类理论都没有考虑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与其卫星国之间,或者应该说是俄罗斯与其他苏维埃联盟成员国之间不对称的权力关系。后者至少从宪法理论来讲,都是拥有自决权利的独立国家,随时有权选择脱离苏维埃联盟。20世纪70年代,受中国文化大革命启发,理论界出现了这样一种观点:苏联社会主义只不过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其典型形式也是国家垄断,因此有“社会—帝国主义”的嫌疑。[20]

今日之帝国与国家

资本主义秩序在其发展史上,每次遇到危机,都能靠自我调整和自身改造脱离危险。这次也是一样。上述在六七十年代颇为盛行的帝国主义理论又因为资本主义系统本身的灵活应变能力而再度销声匿迹。的确,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在外贸、产权、合同法等多个关键领域动摇了国家主权的权威,同时催生了各类管理技术。这些领域面临统一规范和管理程序的巨大压力,当然,整个过程由经济大国通过新的国际经济组织进行监督。同样明白无误的事实是,由于各国经济借由大量对外贸易和金融市场互相交织在一起,单个经济体的表现以及单个国家政府的政策就会引起全球关注。我们是否可以接着假设一种拥有自身利益的全球资本代理机制,该机制主要通过至少是几个资本主义大国之间的意见共识发挥作用?还是大国之间也有竞争和冲突,而不是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那样各种针对弱国的国际干涉行动都既常见又合法?我们认为,答案就在如今三大力量版块的经济和地缘政治利益互相重叠的不确定领域。这三大力量版块分别是:英美、欧洲主要大国、中国——三者都已完全融入了全球资本生产和交换的循环系统。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令情况变得更加不确定和不可预测。过去20年,推动世界消费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投机金融资本的掠夺式流动。而金融危机给资本流动来了急刹车。结果,不仅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陷入停滞以及对大面积失业的恐慌中,依靠对西方出口产品的主要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也明显放慢。至少就目前来看,各国都在从过去20年占统治地位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中做战略性回撤,开始重新用起了凯恩斯式的政策,增加国家财政支出以带动内需,严格金融市场监管。另一方面,巨大的财政赤字和外债又有可能导致国家经济崩溃。两面夹击之下,在北美和欧洲很多国家,“国家自给自足”情绪再度抬头。

虽然很多人在说这场全球金融危机意味着西方经济体将陷入不可逆转的衰退,而亚洲以制造产业为主的国家会迅速崛起为世界主导力量,但是现在就作此预测未免为时过早。[21]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忽视美国及欧洲各国经济实力的削弱与它们在世界上始终占优势地位的军事力量之间产生落差后,将会带来何种效应。当它们真实的经济实力与称霸全球的野心之间不再协调时,这些国家将作出什么样的政治判断?

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帝国主义特权的定义就能派上用场,而所谓帝国主义特权,如前文所述,即是宣布例外的权力。该定义没有忽略那些有可能对特权起维持作用的具体经济或地缘政治状况,而把实证层面的实践放到国家主权的政治领域讨论。主权平等构成了规范。但例外情况的数量不小,而且形态各异。其中一个例外就是神圣的联合国安理会。安理会由五个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组成。如此安排在现实层面上的理由是,如果没有世界几个主要大国的一致同意,联合安全行动几乎不可能取得成功。但当然,这个理由和历史上许多为帝国主义特权辩护的其他现实理由是一个道理,除了主权平等原则以外,还包含其他内容。作为欧洲国家在亚洲最近期的殖民地,以色列在很多方面都成为了例外,与之相对的是,当初国际联盟委任统治承诺赋予巴勒斯坦建立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利却一次次遭到国际社会拒绝(所有之前处于委任统治下的领地如今都已成立了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再举一例,大家都同意,核扩散是危险的,应该被禁止。但谁规定印度可以拥有核武器,以色列、甚至也许巴基斯坦都可以有,惟独朝鲜或伊朗就不能有呢?美国的导弹可以去打击巴基斯坦或也门的恐怖主义目标,而不用理会两国同不同意,但如果打击目标在俄罗斯或西班牙,同样的行动就变得不可想像。墨西哥湾原油泄露事件引起公愤,美国可以为此要求BP支付数亿美元用于清洁处理,而当联合碳化公司1984年在印度博帕尔造成史上最严重的工业灾难,导致当地约两万人中毒身亡时,美国却可以使用外交压力,在印度当权者默许之下,保证联合碳化付给每名受害者家属的赔偿金不超过2000美元。那些宣称有能力决定例外情况的人的确把帝国主义特权揽在了自己怀里。

至于经济特权,如果一国在外交压力下,向另一国提供其他各国都没有的关税优惠待遇,而这样的协议在正常情况下又不会发生的话,我们就可以将其视为使用帝国主义特权的例子。自由贸易并非一定表明存在帝国主义控制,但如果该贸易协定从一开始就剥夺了一个国家制定保护性关税或限制外国资本流入的权利,那就是使用特权的明证。降低希腊经济的信用评级,并坚持将削减开支或行政改革作为国际经济援助的前提条件,该行为本身并不等于宣布殖民例外,但如果英国和希腊的负债程度相当,却不对英国开出同样的条件,这样的决定就是帝国主义特权。在所有情况下,判断的标准就是承认各国主权平等的一系列规范性操作实践。所有对这一规范的偏离都是帝国主义权力的标志。

应该补充的一点是,随着布什任期结束,美国的单边主义倾向有所减弱,再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们完全可以想像,如今的帝国主义特权被好几股新生力量共同分享。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地区性的霸主国家,宣布自己势力范围内的某国为殖民例外,通过暴力或教化手段管制那些不听话的成员。德国有实力在欧洲这样做。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类似印度这样的后殖民民主政权没有扮演帝国角色的野心,毕竟同样的事情19世纪的民主国家已经做过。如此一来,就会形成一个类似19世纪帝国主义时期权力平衡的国际政治格局。

最后,我们还需要担心另一种可能性。西方大国面临的经济困局与它们无可匹敌的军事优势之间出现落差,这很可能导致帝国主义民粹势力重新抬头,就跟19世纪末的情况一样。强盛一时的大国经济衰退会为赤裸裸的权力展示提供丰富的营养。美国和西欧的某些迹象表明,国内民粹政治势力渐长,面对弱小国家的权利要求以及外国移民的进入,他们要做的就是全力排斥,尽量维护本国公民的全球特权。由此产生的政治形式越来越倾向于先发制人的打击、颠覆当地政府、对别国进行军事占领。这种情况下,我们将看到,在帝国主义特权的广义政治定义之下,曾经一度盛行但在去殖民化过程中式微的帝国主义行径将再度出现。

19世纪以来,宣布例外的帝国主义特权始终隐含着一系列不同的操作手段——从外交施压到强制提供关税优惠,再到武力侵占、领土吞并。我们必须谨记,所有这些选项在今天依然有效,只不过其中一些手段被用得更频繁。正如我们依旧生活在民族国家时代,我们也未能超越帝国。

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

我认为,如果不与民族或身份政治问题联系到一起,我们对民族主义的讨论就会出现重大欠缺。为了避免这一欠缺,可行的方法之一就是思考当代民族国家各项功能的政府化及其为民粹主义政治创造的基础土壤。我在之前的论著中区分了两种构想,一种是建立在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基础之上、同质化的民族构想,另一种是建立在人口集群基础之上、异质化的社会构想。两者在当代政治领域通过政府治理工具联系在一起。[22]现代治理技术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政策领域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能够将巨大的要求集群打碎,把不同利益群体分隔开。我们可以延续厄内斯特·拉克劳(Ernesto Laclau)的理论,把这一点看成是回应民主需求的区分模式。

在当代民族国家内部,治理对象的政治采取了另一种形式。这里治理对象的政治想要在不同民主要求之间建立对等关系,把它们统归到人民的同一呼声之下。拉克劳指出,通过修辞与述行的政治行动,这种政治将不同需求等同起来。而这些对等关系里通常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也就是说,要宣称这种等同关系,并不需要不同需求在实质上有任何重叠。相反,对等关系来自一个否定性的事实:它们都是由于权威治理部门不回应而未得到满足的要求。因此,埃及最近反对穆巴拉克总统的暴乱能够有效推翻旧政府,就是因为全国上下不同群体的不同要求之间成功地建立起了上述对等链条,并最终将矛头对准政府。一系列后续事件表明,这些要求彼此并无实质性重叠。

这一修辞—述行层面的操作反过来又为有效的民粹主义政治提供了第二个有利条件,即催生了内部的对立分界,分界线一边是“人民”,另一边是权力机构。随着对等的辐条逐渐聚集成一个共同的大众要求,这种共同性就会因为所有要求都指向一个目标而得到强化,这个目标当然就是权力的所有者,他们往往会被树立为人民的对立面。从近期全球民粹主义政治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内部对立通常按阶级或种族划分,或者与某个政权或政党挂钩。最近突尼斯和埃及的人民起义都是很好的例子。

拉克劳强调,对等关系的否定性内容产生了一系列含义模糊而不准确的要求叙述,由此,从本质上来说,“人民”的主张的确无异于一个空洞的能指。但这正是民粹主义作为民主政治形式之一的力量所在。“这时的‘人民’不再是共同体里的成员,而更多变成不完整的组成部分,只不过这些组成部分渴望得到作为惟一合法整体的承认。”[23]不仅如此,“人民”这个概念的不完整性可能在事实层面,甚至在民粹运动内部,催生一种有所欠缺的社群归属感——这种欠缺是由权力体制的失败造成——从而使参与运动的人把“人民”当做一个值得向往的政治可能性,而不是将其作为眼下行动的根据。这就是为什么各种成分不同、搭配不协调的社会组成部分在明显的临时动员下被组织起来,接着还能进一步融合,并形成一场民粹主义运动。基本情况是,尽管现代治理技术已经非常复杂成熟,但仍然永远无法满足异质化社会空间诞生的不同需求。因此,准确地说,民粹主义是当代民主政治在民族国家内部的有效形式。 

从20世纪民族国家的角度来看,以民族身份为基础的民粹政治似乎具有很大的多样性,有可能威胁民族团结。当初,反殖民斗争胜利后,新的民族国家成立,同时作出了许多承诺。但如今的情况和那个单纯的时刻不同,当代后殖民民族国家不可避免地会被牵扯到民族身份的异质性要求当中。统治阶层竭力要让这些要求保持分离。但民粹主义动员常常能够在不同需求间建立起对等关系,从而创造出受统治阶层压制的人民形象。如今,任何民族主义都无法逃脱这个幻影的纠缠。

本次有关万隆会议及其在今日之意义的演讲,我希望以苏加诺总统在1955年大会上说过的一段话结束:“我们生活在一个恐惧的世界。今人的生活受恐惧侵蚀而变质——对未来的恐惧,对氢弹的恐惧,对意识形态的恐惧。也许这种恐惧比危险本身更加危险,因为恐惧会使人做出愚蠢的行径,做出未经思考、危险的事。” [24]我们不知道总统在讲到由于恐惧而做出愚蠢行径时,心里到底想到了谁。但就今日之局势而言,我们平时不断听到,没有任何背景和权力的人由于恐惧或怨恨转而狂怒,做出一些危险的事。但我们常常忘了,掌握权力的人如果被恐惧攫住,从而选择把宣布例外的特权攥到自己手里,他们的行为会变得更加不受理智控制,更加危险。民族国家的肌体也许已经大不如前,但帝国显然还未真正死亡。

注释:

[1] 《来自万隆的亚非声音》,雅加达,印度尼西亚外交部,1955年,第1929页。

[2] 大卫·哈维,《新帝国主义》,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03年。 

[3] 阿契里·莫贝姆毕,《论后殖民地》,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2001,第4页。

[4] 阿君·阿帕杜莱,《万隆会议》,新德里,印度国际事务委员会,第8页。 

[5] 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群集和民主的未来》,参见哈贝马斯著作《后民族群集》,马克斯·潘斯基译,麻省剑桥,MIT出版社,2001年,第58-112页;丹尼埃尔·阿奇布吉编辑《世界城邦》,纽约,新出版社,2003年。

[6]迈克尔·哈特与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麻省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0年。

[7]我在我的著作《帝国的黑洞:全球权力实践历史》(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2)中对现代帝国的观念体制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 

[8]这方面最有用的研究是沃尔夫冈·蒙森的《帝国主义理论》,P.S.法拉译,纽约,兰登书屋,1980年。 

[9]约翰·霍布森,《帝国主义研究》,1902年;伦敦,艾伦&安文出版社,1938年。 

[10]鲁道夫·希法亭,《金融资本:有关资本主义发展晚期的研究》(1910年),汤姆·博托摩尔译,伦敦,路特利支与克干·保罗出版社,1981年。 

[11]罗莎·卢森堡,《资本积累》(1913年),阿尼亚斯·施瓦茨席尔德译,伦敦,路特利支出版社,1951年。 

[12]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1920年7月)以及《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委员会的报告》(1921年),参见《列宁选集》,莫斯科,进步出版社,1971年,第三卷,第432-437页,第465-469页。 

[13]本杰明·科恩,《帝国主义的问题:统治与依赖的政治经济》,纽约,基础图书集团,1973年,第6365页。 

[14]最早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讨论新殖民主义问题的也许是夸梅·恩克鲁玛的著作《新殖民主义,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纽约,国际出版社,1965年。 

[15]有关该阶段比较有用的历史研究,参看迈克尔·巴拉特·布朗《帝国主义之后》,纽约,人文出版社,1970年。 

[16]保罗·贝恩和保罗·斯威齐,《垄断资本》,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66年。

[17]汤姆·坎普,《帝国主义理论》,伦敦,多波森出版社,1967年;哈里·马格多夫,《帝国主义时代》,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69年;以及马格多夫,《帝国主义:从殖民时代至今》,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9年。 

[18]试举几例,诺姆·乔姆斯基,《“人权”与美国外交政策》,诺丁汉,发言人图书集团,1978年;《新旧世界秩序》,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93年;《霸权或幸存:称雄全球的美国之路》,纽约,亨利·贺尔特出版公司,2004年。

[19]安德鲁·冈德·弗兰克,《资本主义和拉美的落后》,哈芒斯沃斯,企鹅出版社,1969年;萨米尔·阿明,《帝国主义与不平等发展》,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7年。

[20]例如查尔斯·贝特兰,《苏联的阶级斗争》,布莱恩·皮尔斯译,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6年。

[21]有趣的是,坚持过去依附学说的学者在这方面作了最强有力的预测,参见安德鲁·冈德·弗兰克,《重新定位:亚洲时代的全球经济》,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乔万尼·阿里吉,《亚当·史密斯在北京:二十一世纪谱系》,纽约,维索克出版社,2008年。

[22]帕沙·查特吉,《被治理者的政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41页。 

[23]厄内斯特·拉克劳,《论民粹主义理性》,第81页。 

[24]《来自万隆的亚非声音》,第19-29页。 

选自西天中土出版物

《我们的现代性:帕沙·查特吉读本》

主编: 

张颂仁,陈光兴,高士明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3年1月 

开本: 32 

ISBN: 978720810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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